梁河县水利局

梁河县水利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浏览量:7852    作者: 日期:2023/1/30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布梁河县水利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计算期限为202211日至20221231日。本报告在梁河县水利局信息公开专栏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上进行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梁河县水利局联系(地址:梁河县遮岛镇滨河路91号县综合服务大楼主楼三楼,联系电话:0692-6161155

(一)深入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紧紧围绕省、州、县政务公开年度工作部署要求,精准公开政府信息。2022年依法公开领导简介、机构职能、内设科室、预决算公开及三公、公开目录指南、条例规定及制度、文件及解读等信息并及时更新。全年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44

(二)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目前,我局未受到有关要求公开政务信息的申请。

(三)不断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严格按照保密原则不能公开的坚决不公开,能公开的信息上传前进行错别字检查,规范性文件上传相关文件,方便公众查阅、搜索。

(四)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管理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切实履行对政府门户网站的监管责任,强化网站信息内容保障,加强信息公开专栏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及把关。

(五)加强监督保障力度坚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强化政务公开质量意识,加强社会评议,为全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提供良好服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07.626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年度我局在政务公开方面做了一定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要求相比,仍存在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内容不够全面、人员力量薄弱等问题。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的各项工作要求,不断强化公开意识,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着重突出人民群众关注的重点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问题,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一是加强政策解读,提升解读实效。不断落实和完善政策解读各项工作制度,提高政策解读发布的质量,丰富解读的形式,扩宽政务公开的展现形式,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助力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同时继续加强完善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做到及时增删,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的合法、全面、及时。

二是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使干部职工、社会公众对这项工作有进一步的了解和更深的认识,引导公众正确使用信息公开这种新兴的政府服务职能,为自己的生活、工作提供便利。

三是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进一步提高局机关科室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和办事公开业务的熟练度。同时注意借鉴优秀机关单位的好做法,收集新情况,总结新经验,认真履行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职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为广大社会公众服好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梁河县水利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文章来源:梁河县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