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梁河县委统战部2018年度部门决算

浏览量:23690    作者: 日期:2019/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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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河县委统战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梁河县委统战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梁河县委统战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统战部是县委的一个重要部门。其主要职能是“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人事安排”。主要职责是组织贯彻执行中央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和州委、县委的有关指示;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以及无党派人士,支持、协助各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指导有关部门做好民族宗教工作,开展海外统战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选拔、推荐党外人士担任县处级行政领导职务的工作;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培养、举荐优秀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物,开展海内外统一战线的宣传工作等。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突出稳定促进和谐,扎实开展民族宗教工作。一是加大我国民族宗教政策的宣传力度。利用各种形式加强宗教的宣传工作;二是建立健全宗教场所民主管理制度,积极引导信教群众做到宗教活动合法有序、自觉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三是加强对基层统战工作的领导,做到工作层层有人抓。 

2.全面联系各类统战人士,引导非公经济健康发展。一是广开言路,开门纳谏。二是注重发挥各类统战人士的作用。积极引导非公经济人士深入开展“光彩事业”教育活动,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积极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捐资助学、救助弱势群体等社会公益活动。 

3.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发挥党外人才优势。一是对县直机关、各乡镇中的科级非中共党员干部进行摸底、登记;为扎实开展党外代表人士工作奠定了基础。按县委有关文件要求做好有关部门党外干部的配备工作,推动我县党外代表人士工作迈上新台阶。同时扎实工作,恪尽职守,全面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4.深化服务意识,强化队伍建设,提高工作效率。不断深化统战干部的服务意识,加强统战队伍自身建设。着重加强了内部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狠抓了内部规范管理,保证了内部机制顺畅有序,形成了良好的工作局面。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梁河县委统战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梁河县委统战部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梁河县委统战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在编实有车辆1辆;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梁河县委统战部2018年度收入合计86.3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6.3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了0.3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专项经费的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梁河县委统战部2018年度支出合计86.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35万元,占总支出的73.63%;项目支出22.68万元,占总支出的26.3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加了3.1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增加了人员调资收入,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减少了3.1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减少项目专项经费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梁河县委统战部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3.35万元。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加了3.1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增加了人员调资收入,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6.2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7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梁河县委统战部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2.68万元。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减少了3.1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减少项目专项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项目总支出是22.68万元,项目支出是20134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预算数5.73万元,上年末结转0.383万元,决算数6.11万元;调节增加数0万元,年末结余0元;2013499预算数7.25万元,财政拨款收入7.25万元,决算数7.25万元,年末结余0万元;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无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万元,上年末结转结余4.12万元,决算数9.32万元;年末结余4.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梁河县委统战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6.0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了0.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减少了项目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4.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09%。主要用于2013401行政运行51.63万元,20134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6.12万元,2013499其他统战事务支出7.25万元,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31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3万元,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1万元,2080506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27万元,2080801死亡抚恤0.36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3.62万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3.62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梁河县委统战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5万元,支出决算为0.463万元,完成预算的92.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18万元,完成预算的88.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29万元,完成预算的95.33%。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减少了接待费支出,能不接待的就不接待,减少费用支出。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4.36万元,减少90.2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去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26万元,下降81.9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01万元,减少85.92%。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了接待费支出,能不接待的就不接待,减少费用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18万元,占0.35%;公务接待费支出0.29万元,占6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1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18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统战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29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2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州级检查工作和乡镇政府、村委会伙食费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梁河县委统战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3.3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1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增加了人员调资和养老保险费用。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支出49.7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6.27万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1万元,其他统战事务支出1.38万元,抚恤生活补助0.36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97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3.62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梁河县委统战部资产总额27.7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26万元,固定资产21.4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0.4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0.4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项,账面原值0.47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7.75  

6.26  

21.5  

  

16.68  

  

4.82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和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 “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各类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的支出。

(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中央财政或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指中央或同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312200421301111 


 [附件: 231623548051C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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