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12200421301000
梁河县委统战部(民宗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梁河县委统战部(民宗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梁河县委统战部(民宗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统战部是县委的一个重要部门。其主要职能是“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人事安排”。主要职责是组织贯彻执行中央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和州委、县委的有关指示;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以及无党派人士,支持、协助各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指导有关部门做好民族宗教工作,开展海外统战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选拔、推荐党外人士担任县处级行政领导职务的工作;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培养、举荐优秀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物,开展海内外统一战线的宣传工作;民宗局是县委、县人民政府民族宗教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县委、县政府的参谋和助手;是宣传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谐;协助党委政府做好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促进民族地区民族团结,宗教和谐,实现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开展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正是如火如荼地进行中,加快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的是民宗部门这一根本任务,特别是近几年来扶持人口较少民族经济社会的发展,对当地的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文化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统战部(民宗局)重点工作任务:统战工作纳入县委重要工作日程。县委定期召开会议,听取研究全县统战工作,并着力帮助解决工作难题,今年以来,县委常委会专题听取、研究部署统战工作3次,县委书记、副书记和部分常委参加的统战工作会1次,31名实职处级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各行各业党外代表人士155名。
2.纳入各领导班子考核内容,与9个乡(镇)党委、政府签订了2019年度梁河县统一战线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进一步强化乡镇党委政府抓实统战工作的责任,建立了齐抓共管的工作体系。
3.助力非公经济代表人士健康成长。紧扣共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促进“两个健康”发展要求,深入开展以“守法诚信经营,坚定发展信心”为主题的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今年以来,共开展企业风险防控培训1次,培训41人,组织非公经济代表人士到党性教育基地学习1次,52人,召开中秋座谈会2次。
4.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数据库建设。通过摸底,进一步摸清了底数,并建立了人才数据库。截至目前,全县党外代表人士数据库1535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770人,民族上层人士4人,宗教界代表人士27人,非公经济代表人士384人,港澳台和海外代表人士16人,其它334人)。为培养和选拔党外代表人士提供了详实的数据支持。
5.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截至目前,全县共有省、州、县党外人大代表25名,省政协委员1名,州政协委员12名(占57.1%),县政协委员99名(占63.69%)。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县工商联配备了4名党外处级领导干部,县直机关配备了7名实职正科级党外干部,25名实职副科级党外干部,充分发挥了党外领导干部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
6.抓好脱贫攻坚设,促进共同发展。在基础设施建设上,2019年完成中央下达我县人口较少民族专项资金610万元,建设了芒东镇小碗、永户、芒令、湾中二三组,遮岛镇弄么村民小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7个;投入31万元,完成6个乡镇、14个行政村,共31000人的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每人投保10元,有效解决了少数民族致贫风险。
7.依法管理,着力构建和谐健康的宗教关系。 坚持宣传教育,在思想引导上下功夫。我县始终将宣传教育放在首位,抓培训,组织“三支队伍”、贺露、“一网两单”培训,提高防范能力;抓宣传,开展民族宗教政策宣传月和民族节日宣传活动,提高群众抵制非法宗教和邪教的自觉性;抓教育,开展“五进”宗教场所,增强宗教界人士爱党爱国爱教意识;抓创建,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和无邪教宗教场所创建活动,树立示范;截至目前,共开展宣传34场次,参与12500人次,升国旗、宣传、宣讲、培训共21场次,发传单3000份,创建省级和谐寺观教堂17所,创建无邪教宗教场所17所。今年以来,召开联席会议3次,专题会议2次,开展执法活动2场次,依法制止非法集会1起,共解决问题6项完成了州交办我县宗教问题清单7件。坚持依法管理,在风险防控上下功夫,一是注重日常管理。经常走访宗教活动场所、走访信教群众,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把风险化解在最低级,让宗教活动依法依规开展。共走访32次,发放慰问金11600元,解决困难5件;开展安全检查25次,提醒安全问题42件。二是注重重点时段、重点村寨、重点人员管理。三是注重专项整治,召开2次联席会分析专项行动,抵御了境外非法宗教的渗透,坚持网格管理,实现了全县宗教工作网格化建设全覆盖,今年以来,我们加大对网格长、网格员、信息员培训,提高网格员处理宗教问题的能力,切实发挥网格管理的作用,防范了风险,真正做到哪里有宗教活动场所,哪里有宗教活动,哪里有信教群众,网格就建到哪里,有效发挥了“千里眼”、“顺风耳”作用。
8.一年来,严格按照州委州政府建设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相关部署要求,扎实推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全县“七+N”活动创建单位249个。通过加强督查,严格验收,第一批命名的县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73个。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在主要公路沿线、县城主要街道、乡镇政府驻地广泛宣传,共设立各类宣传牌200余块,张贴标语400余条,征集文稿150余篇,挂历3000份、春联9000份,“微信公众号”开展宣传120期,示范点典型材料16篇,营造了良好的创建氛围,通过打造示范点,辐射带动了更多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切实提升了整体创建水平。
9.围绕中心,着力抓好脱贫攻坚工作。县委统战部(民宗局)挂钩丙盖村,全村辖8个自然村民小组,现有农户共561户,2490人,其中,建档立户82户329人,是贫困村。按照州委和县委要求,结合统战工作实际,深入开展“周末走亲戚”、“亲民五个一行动”、“大干100天”等活动,2014年至2018年脱贫65户272人,未脱贫17户57人,贫困发生率为2.29%。经过帮扶,2019年预计实现 11 户41人脱贫出列,年末预计贫困发生率0.64%。经过帮扶,乡、村主干道、村内道路全部硬化,村级卫生室建设达标,农户饮水安全有保障,农户家中广播电视全覆盖。抓实易地扶贫搬迁,协助乡党委政府抓实富平村搬迁点工作,38户房屋主体已全部竣工,已全部验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梁河县委统战部(民宗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合署办公财务统一管理,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根据机构改革相关文件精神,梁河县委、县政府作出决定。县委统战部与县民宗局合署办公。其中:行政单位2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中共梁河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梁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合署办公,设二股一室,设综合办公室,民族宗教股、侨办股。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梁河县委统战部(民宗局)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主要是统战部原有单位编制数 4 个,其中行政编制数 3个,工勤编制数 1 个;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4人,在编实有车辆1辆;退休人员5人。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根据机构改革相关文件精神,梁河县委、县政府作出决定。县委统战部与县民宗局合署办公,增加了从县委组织部调入1人,县侨联侨办并入侨办工作人员1人,由县科技局调入1人,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原有人员9人,合署办公后统战部(民宗局)单位编制数 16人,其中行政编制数 13个,工勤编制数3 个;。
离退休人员1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1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梁河县委统战部(民宗局)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501.8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01.8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2018年统战部和民宗局收入是1150.39万元,2019年收入是501.83万元,减少了648.5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主要是民宗局项目中的扶贫项目直接由县脱贫指挥部整合项目资金,然后由县脱贫指挥部实施项目并支付项目资金,因此,由县民宗局的项目资金收入数量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梁河县委统战部(民宗局)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495.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6.67万元,占总支出的47.72%;项目支出259.26万元,占总支出的52.2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各项支出占总支出的比重减少了56.37%;主要原因分析:主要是民宗局项目中的扶贫项目直接由县脱贫指挥部整合项目资金,然后由县脱贫指挥部实施项目并支付项目资金,因此,由县民宗局的项目资金支出数量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梁河县委统战部(民宗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43万元,其他统战事务支出0.8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1.05%,主要原因分析执行年初预算中调整情况是增加了创建全国民族团结示范县工作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减少了许多支出,降低了行政运行成本;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7.7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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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梁河县委统战部(民宗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4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48.62%,2018年度梁河县委统战部支出一般行政事务支2013402款项支出6.11万元、其他一般统战事务支出2013499款项支出7.25万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9999款项支出9.31万元,县民宗局一般行政事务支2012302款项支出4.98万元,以上共计27.6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统战部与民宗局合署办公后减少了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20123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99万元,2012304民族工作专项145.75万元,分别是:傣族学会举办泼水节、德昂族浇花节及回龙茶开采节活动经费30万元,傣族学会傣历2018新年庆典活动经费5万元,景颇族学会目瑙纵歌节活动费57.8万元,阿昌族学会举办阿露窝罗节活动费15万元,佤族学会新米节活动费2万元,〈梁河德昂族〉编纂一书补助费1万元,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经费21.95万元,州级扶持人口较少民族专项资金基础设施建设13万元。2012399款项上扶持人口较少民族意外伤害综合防治保险金31万元。2130504款项支出16.23万元: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用于九保乡富平村内道路建设10万元,芒东镇翁冷村丙那村内道路硬化、挡墙、排水沟建设0.45万元,芒东镇翁冷村丙费村内道路硬化、挡墙、排水沟建设5.58万元,财政收回0.19万元。2013402支出10.63万元(办公费1.42万元,印刷费4.23万元,电费0.18万元,邮电费0.12万元,差旅费2.58万元,会议费0.97万元,培训费0.53万元,接待费0.22万元,工会费0.3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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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梁河县委统战部(民宗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5.9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各项支出占总支出的比重减少了56.37%;主要原因分析:主要是民宗局项目中的扶贫项目直接由县脱贫指挥部整合项目资金,然后由县脱贫指挥部实施项目并支付项目资金,因此,由县民宗局的项目资金支出数量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95.9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82%。主要用于:2019年基本支出数236.66万元,在职人员支出分别是2012301行政运行44.92万元,2013401行政运行152.71万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21.53万元,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34万元,2080801死亡抚恤0.36万元,2080199建档立卡户大学毕业生公益性岗位工资0.24万元,2013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万元,2013499其他统战事务支出0.86万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14.69元;项目总支出是259.26万元,20123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99万元,2012304民族工作专项145.75万元,分别是:傣族学会举办泼水节、德昂族浇花节及回龙茶开采节活动经费30万元,傣族学会傣历2018新年庆典活动经费5万元,景颇族学会目瑙纵歌节活动费57.8万元,阿昌族学会举办阿露窝罗节活动费15万元,佤族学会新米节活动费2万元,〈梁河德昂族〉编纂一书补助费1万元,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经费21.95万元,州级扶持人口较少民族专项资金基础设施建设13万元。2012399款项上扶持人口较少民族意外伤害综合防治保险金31万元。2130504款项支出16.24万元: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用于九保乡富平村内道路建设10万元,芒东镇翁冷村丙那村内道路硬化、挡墙、排水沟建设0.45万元,芒东镇翁冷村丙费村内道路硬化、挡墙、排水沟建设5.58万元,财政收回0.19万元。2013402支出10.63万元(办公费1.42万元,印刷费4.23万元,电费0.18万元,邮电费0.12万元,差旅费2.58万元,会议费0.97万元,培训费0.53万元,接待费0.22万元,工会费0.36万元)。2013404支出0.83万元(办公费0.23万元,印刷费0.26万元,差旅费0.33万元);2019999总支出52.82万元(办公费0.48万元,差旅费0.48万元,培训费3.66万元,接待费0.12万元,劳务费1.48万元,助学金4.59万元,会议费42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3%。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1.53万元,退休干部体检费0.34万元、抚恤金0.36万元,建档立卡户大学毕业生公益性岗位工资0.24万元
3.农林水(类)支出16.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7%。主要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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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住房保障(类)支出14.6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6%。主要用于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梁河县委统战部(民宗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3万元,支出决算为1.22万元,完成预算的121.9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41万元,完成预算的273.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81万元,完成预算92.04%。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车预算太少了.全年预算才是0.15万元,全年实际支出0.41万元。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0.2万元,增长16.9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13万元,增长32.2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7万元,增长10.15%。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增加了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中的接待费和公务车的燃油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41万元,占33.50%;公务接待费支出0.81万元,占66.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4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41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8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8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3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公务接待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梁河县委统战部(民宗局)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6.67万元,与上年对比县委统战部基本支出63.35万元、县民宗局138.25万元,合计201.60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增加了人员调入工资数。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2019年基本支出数236.66万元,在职人员支出是194.5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21.53万元,建档立卡户大学毕业生公益性岗位工资0.24万元,统战事务及日常公用支出5.65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14.69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梁河县委统战部(民宗局)部门资产总额180.1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57.54万元,固定资产39.8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6.9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39.65万元,固定资产增加5.2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2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我部门绩效完成情况良好,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我单位2019年预算未安排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的收入及支出,所以2019年决算公开07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以空表公开。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财政拨款收入: 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 指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 统战部决算公开表20201024103334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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