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财政局

中国共产党梁河县委员会社会工作部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浏览量:1341    作者: 日期:2025/10/9


监督索引号53312200476701000

中国共产党梁河县委员会社会工作部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县委社会工作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有关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省委、州委、县委有关工作要求。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相关理论、政策和规划,拟订相关法规草案及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向县委报告工作情况并提出建议。

(二)统筹指导群众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权益保障等人民信访工作,协调处理人民群众反映的急难愁盼问题。指导人民建议征集工作,负责征集、办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意见建议,向县委、县政府及时反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出的重要意见建议。

(三)统筹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协调推进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推动和监督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有效实施,健全基层群众自治机制。

(四)指导全县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统一领导全县行业协会商会党的工作,协调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深化改革和转型发展。

(五)指导混合所有制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以下简称“两企三新”)党建工作,指导协调相关企业单位、社会组织、就业群体中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研究完善相关领域群众利益协调机制。

(六)负责全县志愿服务工作的统筹规划、协调指导、督促检查。指导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

(七)完成州委社会工作部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信访股、基层政权股、“两企三新”党建股(社工人才和志愿服务)。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具体是:中国共产党梁河县委员会社会工作部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7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6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信访工作。2024年11月18日,全县信访总量5共147批202人次(到京访4批9人次),同比114批197人次上升28.94%,其中:来信9件,同比21件,下降57.14%;来访68批119人次,同比55批137人次分别上升23.63 %,下降13.13%;网上信访66件,同比38件上升73.68%,初次信访求决类58件83人次,同比24件39分别上升141.66%,112.82%;已办结119件,正在办理28件。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3件3人次(从系统交办),省委第五巡视组交办25件(县信访局从系统转办1件),重复性信访47批57人次,同比36批37人次上升30.55%;化解5件信访疑难案件(尹留香、徐开敏、芒法电站、苏松奇、张辉),成功接访群体性上访6件(甘蔗种植补贴未兑付问题、双桥车司机反映执法问题、遮岛镇被征地农户预留商铺问题、遮岛镇那们寨征地问题、勐养镇芒滚村民小组土地权属纠纷、勐养镇帮歪村丫口小组反映二级路征收失地农民保障金未兑付问题);信访部门及时受理率100%,按期答复率100%,群众满意率96.77%,参评率100%。责任部门及时受理率100%,按期答复率100%,群众满意率95.24%,参评率100%,一次性化解率77.78%(因系统更新,以上“三率”数据截止时间为9月30日)。从全县信访形势来看呈现四上升两下降”趋势,信访秩序持续好转,总体可控,平稳向好。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把《信访工作条例》纳入八五普法,纳入县委党校培训、县委组织部领导干部培训内容,以乡镇开展“万名党员进党校”、青年干部培训班等为契机,广泛开展《信访工作条例》宣传,提高广大党员法治信访意识,引导群众依法、理性、有序、文明信访,共开展条例宣传30次,受宣传1000余人次。二是坚持高位推动,着力化解疑难信访问题。对全县21件重点信访件实行州县处级领导包案化解,县委书记和处级领导接访工作机制助推信访案件化解力度;主动向县委、县政府汇报信访工作4次,向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报送信访专报32份,召开信访联席会专题会议3次,信访业务培训2次,参加全州信访案件评查1次,及时受理、转办、交办、督办各类信访案件,积极组织职能部门研究信访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研究化解信访积件。县委、县政府领导带头接访,听取信访人的诉求,研究化解信访事项,截至目前,处级领导接访34批48人次,化解信访问题7件,成功办理了上级交办的张辉、苏松奇、方文宪、徐开敏等信访案件。三是强化源头化解,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截至目前,开展矛盾纠纷排查9次,按照“一案一策”划定包案责任,多措并举推动包案化解,把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贯穿到化解信访突出矛盾的过程中。四是推广网上信访,切实减轻群众负担。利用“一县一码”推动网上访、指上办,在葫芦丝之乡、梁河政法、遮岛镇、曩宋乡、芒东镇、勐养镇等微信公众号上开设网上信访专栏,方便群众反映诉求。将“一县一码”在公示栏、接访区域进行张贴,在办公室显著位置放置、悬挂信访工作法治化“路线图”;同时还制作《信访法治化工作指南》《分领域依法依规处理信访事项导引图及说明》,供来访人员及工作人员随时取阅,指导依法开展信访工作。

(二)基层治理工作。一是加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工作。2024年6月与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在社区进一步深化“10”联户网格的通知》,进一步提升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政策引导。9月,全县67个村(社区)聘任了67名“法治副村长”,夯实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基础,不断提升群众安全感、幸福感、满意度。二是减证便民,为基层减负。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突出问题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化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要点,对全县各村委会机构牌子数量进行摸底排查,着力解决村级行政事务多、机构牌子多的难题,大幅度消减相关部门和乡镇延伸至村(社区)的事务,2024年,我县共计清理牌子938块,规范制作4个条牌262块,2个标识牌67块。取消死亡、关系、贫困等证明,让原先由村级组织出具的证明事项压减至2项,减轻村级负担,方便群众办事。三是核实信息,保障民生福祉。9月与县民政局联合下发《协助采集小乡干部和辞聘村干部信息的函》,对全县204名小乡干部、村委会干部信息再次核实,确保每月精准发放资金105100元。四是强化村规民约,推进移风易俗。7月,印发了《梁河县2024年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指导67村(社区)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将移风易俗的要求纳入其中。红白事操办的规模和费用得到了有效控制。减少了群众大操大办。如,梁河县要求除了红白事可以使用集体活动中心,其他的满岁、满月、起房盖屋等不得占有活动中心。

(三)“两新”党建工作。一是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严格按照上级学习要求,加强对“两企三新”党组织的督促指导,安排1名副部长联系指导所属县直7家“两新”工委党支部,全面负责县直“两新”工委党纪学习教育工作,切实推动县委社会工作部党纪学习教育工作。截至2024年11月,机关支部和“两新”工委党支部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专题学习56次。开展党纪党规宣传教育宣传30余次。二是摸清家底,夯实基础。8月摸底排查了梁河县纳入党建基数的非公企业100家,党组织覆盖率74.00%。社会组织51家,党组织覆盖率90.20%。新就业群体13家。党组织覆盖率61.54%。三是发展壮大党组织力量。6月指导县交通局成立了交通运输行业党委。10月指导海昭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成立党支部。今年高质量发展党员8名。四是持续推进新业态、新就业群体的党建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业态、新就业群体党的建设工作的若干措施》9月组织县委组织部、县委网信办等11部门召开新业态、新就业群体党建工作会。强化部门担当,压实责任,凝聚工作合力。多次与交通局、市场监管局沟通交流新就业群体党建工作。对接社区、行业主管部门,引导快递员、网约配送员、网约车司机、同城配送货车司机等新就业群体到党群服务中心报到备案,积极参与基层治理工作。四是强化行业协会商会党建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德宏州委社会工作部 德宏州民政局关于印发统筹规范行业协会商会到乡镇(街道)、村(社区)开展调研九条工作措施的通知》,梁河县有行业协会2家,均成立了党支部。截至目前,没有收到行业协会商会的调研备案情况。

(四)社工人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工作。一是加强社工人才队伍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宣传动员社会工作从业人员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逐步提高全县社会工作者服务水平。2024年全县报名社工考试初步统计73名。二是壮大社会服务专业力量。积极搭建社会工作平台。推动社会工作本土化、专业化、职业化发展,加强乡镇社工站建设,着力打造1个省级社工示范站和1个省级社工示范点,培育孵化梁河县启航社会工作服务中心1个,2024年1-11月示范站、点共开展社工活动18场次,服务群众1899人次。三是推进志愿服务工作。不断健全志愿服务制度体系,拓展志愿服务阵地,组织队伍不断壮大,注册志愿服务队441个,注册志愿者28515人,累计开展志愿服务5041个,时长86万小时。10月,联合团县委、梁河县人民医院、团结社区志愿者团队、和谐社区志愿者团队共同举办“九九重阳情,温暖在社区”重阳节爱心义诊义剪志愿服务活动。认真谋划梁河县 “12·5” 国际志愿者日活动。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4年度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4年度无“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梁河县委员会社会工作部2024年度收入合计673828.7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73828.76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含教育收费);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673828.76元,上年无此项支出数据。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73828.76元,上年无此项支出数据;上年无上级补助收入;上年无事业收入;上年无经营收入;上年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上年无其他收入。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2024年3月26日成立新单位,工作正常开展,安排财政拨款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梁河县委员会社会工作部2024年度支出合计673828.76元。其中:基本支出631210.26元,占总支出的93.68%;项目支出42618.50元,占总支出的6.32%;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673828.76元,上年无此项支出数据。其中:基本支出增加631210.26元,上年无此项支出数据;项目支出增加42618.5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数据;上年无上缴上级支出;上年无经营支出;上年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2024年3月26日成立新单位,工作正常开展,安排财政拨款收入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梁河县委员会社会工作部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31210.2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95160.26元,占基本支出的94.2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6050.00元,占基本支出的5.7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梁河县委员会社会工作部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2618.5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信访维稳工作经费项目经费30462.00元,主要用于信访维稳差旅费。

2.信访工作经费项目经费12156.50元,主要用于办公开支及信访维稳差旅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梁河县委员会社会工作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73828.7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我单位为2024年度新增成立预算单位,无上年数据无法对比。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34390.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31%。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为2024年3月份机构改革成立的新单位,未安排2024年部门年初预算数,后因工作开展需要,需安排经费支出)。

2.外交(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6068.0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0%,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为2024年3月份机构改革成立的新单位,未安排2024年部门年初预算数,后因工作开展需要,需安排经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4160.2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9%。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及工伤保险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为2024年3月份机构改革成立的新单位,未安排2024年部门年初预算数,后因工作开展需要,需安排经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921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0%。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为2024年3月份机构改革成立的新单位,未安排2024年部门年初预算数,后因工作开展需要,需安排经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我单位为2024年度新增成立预算单位,上年无此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其中:外事接待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我单位为2024年度新增成立预算单位,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2024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其中:外事接待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上年无此项支出。我单位为2024年度新增成立预算单位2024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梁河县委员会社会工作部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050.00元,我单位为2024年度新增成立预算单位,上年无此项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其他交通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中国共产党梁河县委员会社会工作部资产总额70.78元,其中,流动资产70.78元,固定资产0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0.7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4年决算公开报告、决算公开报表(决算报表部分、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以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决算公开报表(绩效自评表)以万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故四舍五入存在差异。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财政拨款收入: 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 指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 中共梁河县委社会工作部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附件: 中共梁河县委社会工作部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绩效自评表)

 [附件: 中国共产党梁河县委员会社会工作部2024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监督索引号533122004767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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