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公安局

梁河县公安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浏览量:1398    作者: 日期:2025/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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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河县公安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1.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2.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3.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4.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5.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6.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7.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8.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9.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10.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11.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12.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13.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云南省国家保密局关于不应公开公安机关有关预算信息的函》(云保局函〔2018〕34号)警力和警用装备属于国家秘密,依法不予公开。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具体是:梁河县公安局。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云南省国家保密局关于不应公开公安机关有关预算信息的函》(云保局函〔2018〕34号)警力和警用装备属于国家秘密,依法不予公开。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坚持塑警铸魂,在筑牢思想根基上聚焦发力。梁河县公安局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持续推进“一支部一特色”建设,形成“以党建促队建、以党风树警风、以党务促业务”的良好格局。召开党委会18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1次、党纪学习教育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5次,召开“三会一课”230余次、主题党日活动115次。

(二)坚持实战导向,在深化警务改革上聚焦发力。一是推进“两队一室”建设。持续深化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深入推进“标准化”建设,积极探索运行“两队一室”新型警务模式。目前1个城区所已完成两队一室建设,两个省级“枫桥式”派出所提级工作持续推进中。二是深化基层基础提质行动。严格落实机关警力社区包片制度,今年以来共下发工作清单6期。三是做精大侦查专班。制定完善大侦查专班计划,集中优势警力突击攻坚重点任务,今年以来抽调大侦查专班3期,18人次。四是加强“网站基地”建设。推动“专业+机制+大数据”运行模式在基地落地,共投入资金16万元,入驻民警11名。五是深化公安政务服务改革。打造“一窗通办”综合服务中心,修订完善梁河县公安机关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明确了63项办理事项、154项具体内容清单,3个综合服务全科窗口、3个专科窗口已正常运行。

(三)坚持情报引领,在维护安全稳定上聚焦发力。一是强化情报引领。坚持每日一研判、每周一调度,对苗头性、煽动性、行动性信息及时搜集研判,严防“黑天鹅、灰犀牛”案事件发生。共搜集上报各类情报信息394期,切实提升情报获取能力。二是强化网上政治安全。严格落实“7x24小时”网上巡查机制,加强对网络政治谣言、涉稳谣言、涉民生谣言巡查力度,上报处置互联网违法不良信息395条,搜集上报涉美信息228条。三是强化反恐安全防线。加强党政机关、学校、广场、超市等重点单位、重要场所目标岗位值守,不断提高社会面管控能力,确定反恐重点单位2级2家、3级54家并纳入管理,查验疆籍人员57人,开展反恐应急处突演练18次。四是强化宗教领域和非政府组织管理。对65家宗教场所持续开展联合安全检查、宗教政策宣讲和反渗透宣传,上报专项调查报告2份;对4个非政府组织的16个项目监管全覆盖;9名国保重点人员稳控有效、思想稳定。

(四)坚持隐患排查,在防范化解风险上聚焦发力。  一是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建立不稳定因素滚动排查工作机制,落实每周“矛盾纠纷调度会议”制度。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203起,化解194起,化解率95.5%,上报县委政法委《家庭安全风险线索报告单》24份,向乡镇党委政府和相关业务主管部门推送风险提示函25份、预警函16份。二是强化特殊群体服务管理。结合社区警务特定对象专项治理,对4612名重点人员逐一进行分级分类有效管控,对22名重点上访人员严格落实县、乡、村包保责任,对78名三级以上精神障碍患者建立一人一档,会同有关部门落实“三查一管”工作措施,与监护人签订责任告知书,加强日常管控和源头稳控。三是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紧盯“减量控大”“一盔一带”,进一步加强酒醉驾和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共受理道路交通事故1538起,起数增加274起,上升21.67%;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40875件,2599件,下降6.8%;亡人道路交通事故4起、造成4人死亡,同比下降42.8%。

(五)坚持实干笃行,在创新社会治理上聚焦发力。一是压实“穿制服的副书记”工作责任。推动完善基层治保会建设及聘请警务助理工作,目前全县67个村(社区)已全部成立治保会,并将治保会主任选聘为警务助理;在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的关心支持下,全面落实党员社区民警兼任村(社区)党组织副书记,截至目前35名党员社区民警已全部兼任副书记,实现警务力量下沉、警力资源前置,从源头上夯实了“一村一警”工作模式。二是持续推进“双网”融合。构建“警格+网格”社区治安治理新机制。将主城区分为6个一级网格,65个二级网格,734个三级网格,机关176名下沉警力精准对应分配到基层社区网格中,实现“一警一格”“一警多格”。以“1”警撬动“1+N”民力,通过警格员撬动网格员、社区工作人员、治安志愿者、物业保安等力量,将警务和社区工作有机结合,充分发挥网格化共建共治共享优势,实现社区警务工作大事共议、实事共办、要事共决、难事共解“四事联办”。三是全面推行“警保”联勤联动工作机制。积极打造怡心花园、滨江苑、金安别苑等5个小区保安队伍7支,挂牌“警保联勤联动岗亭”7处,协同开展社区联治、矛盾联调、巡防联勤、应急联动、技能联训等工作,为基层基础工作助力赋能。今年来,开展巡逻防控120余次,提供情报信息12次。四是做优外国人管理服务工作。共清理清遣“三非”外国人1703人。目前辖区有外国人2476人(持护照59人)。工作中,对59人持护照以外的缅甸籍人员按照要求均录入“外籍人员职能化管控平台”赋码管理。实现社会面动态清零。

(六)坚持以打护稳,在侦查破案攻坚上聚焦发力。一是严厉打击各类突出犯罪成效明显。共立案刑事案件211件,破186件,打处219人,破案率88.2%。同比去年立案293件,破225件,打处239人,破案率76.8%,立案减少82件,下降28%,破案减少39件,下降17.3%,打处减少20人,下降8.4%,破案率上升11.4个百分点。八类案件破案率达100%;两抢一盗案件同比下降50%;电信诈骗案件立案下降54.7%,破案上升6.6%,打处上升19.5%,损失下降37.2%;期间未发重特大刑事案件及命案。二是打击环食药领域犯罪取得新突破。共立破各类刑事案件4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2人,破获2起重特大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缴获穿山甲甲片125.419千克,涉案价值1712万。三是禁毒执法工作稳步推进。共破毒品刑事案件11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6人,缴获毒品136.77千克,同比上升320.8%;查处吸毒人员82人;毒品违法犯罪活动降至历史最低。

(七)坚持四铁标准,在锻造公安铁军上聚焦发力。一是压实“一岗双责”。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主体责任,优化了16项内控工作体系,抓实了法治公安建设6项重点工作,严格执行“20个严禁”负面清单,教育引导全局民警严格文明执法,并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和深化监督执纪,有效推动队伍纪律作风持续向好, 1名同志荣获“云南好人”荣誉称号、1名同志荣获全省优秀派出所所长荣誉称号、8名同志分别被德宏州公安局记个人三等功和个人嘉奖。二是强化岗位练兵。共开展全警实战大练兵7期720人(其中完成全局警务辅助人员能力提升培训班2期180人、教导员比武1期20人),组建60人应急处突突击队,组织开展应急处突演练4次,确定师徒结对8对,选优推荐民警参加中青班、民干班培训3人,推荐3名优秀辅警参加全省骨干辅警培训班。三是优化警力配置。共调整12名机关民警、2名工勤人员充实到派出所;进一步完善《梁河县公安机关推行“大侦查”制工作方案》,持续抽调年轻民警到实战部门跟班学习,实现在实战中锻炼、在实战中提升,解决警力少、办案能力差、大数据运用水平低的问题。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梁河县公安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51470776.8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1147908.46元,占总收入的99.37%;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含教育收费);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322868.36元,占总收入的0.63%。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526042.22元,下降2.8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098786.02元,下降2.1%;上年无上级补助收入;上年无事业收入;上年无经营收入;上年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减少427256.2元,下降56.96%。主要原因是本年工资福利支出减少及捐赠收入及上级经费减少,遵循以支定收原则,导致本年度收入较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梁河县公安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52047720.71元。其中:基本支出46414376.08元,占总支出的89.18%;项目支出5633344.63元,占总支出的10.82%;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562333.11元,下降2.91%。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101439.69元,下降4.33%;项目支出增加539106.58元,增长10.58%;上年无上缴上级支出;上年无经营支出;上年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本年工资福利支出减少及捐赠收入及上级经费减少,导致本年度支出较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梁河县公安局机关、基层所队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6414376.0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2568447.35元,占基本支出的93.22%;办公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845928.73元,占基本支出的6.7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梁河县公安局机关、基层所队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633344.6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经费224077.57元,主要用于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补助和考核奖励。

2.非税收入补助资金608331.35元,主要用于弥补公安机关日常运行及业务经费缺口。

3.梁河县公安局芒东派出所禁毒工作经费40000.00元,主要用于基层派出所开展打击毒品违法犯罪工作。

4.城市智慧管理监控中心建设项目资金130000.00元,主要用于建设融合数据采集、信息处理和决策支持的智能化管理平台。

5.公安局大门重建经费50000.00元,主要用于拆除现有陈旧大门设施,建设符合现代化警务需求的门禁系统,包括电动伸缩门、智能识别道闸、安检通道等配套设施。

6.梁河县看守所“铁桶工程”建设经费180000.00元,主要用于建设现代化安防设施,有效提升监管场所的技术防范水平,保障监所安全稳定运行。

7.2024年春节慰问经费17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2024年春节慰问活动工作。

8.梁河县公安局遮岛派出所办案业务用房建设资金75000.00元,主要用于基层派出所执法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梁河县公安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147908.4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27%。与上年相比减少1098786.02元,下降2.1%,完成年初预算的92.0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1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8%,完成年初预算的39.58%。主要用于单位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补助和通讯补贴经费、基层派出所禁毒工作开支等专项业务;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办公经费支出减少等。

2.外交(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44688101.1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96%,完成年初预算的99.88%。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城市智慧管理监控中心建设项目支出、梁河县公安局遮岛派出所办案业务用房建设支出等专项业务;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根据实际工作开展情况,对部分非刚性支出进行了优化调整。

5.教育(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441545.9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1%,完成年初预算的46.46%。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支出、遗属人员补助及退休人员日常活动开支;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年中人员变动。

9.卫生健康(类)支出1595438.5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7%,完成年初预算的97.18%。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及工伤保险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年中人员变动。

10.节能环保(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23083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9%,完成年初预算的142.79%。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年中人员变动。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95880元,决算为994265.1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6.04%;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84065.11元,增长62.94%。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577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8.0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90880.00元,决算为417265.11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1.97%,完成年初预算的143.4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57700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92934.89元,下降31.62%;公务接待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其中:外事接待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95880.00元,支出决算为994265.1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6.04%,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84065.11元,增长62.94%。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577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90880.00元,决算为417265.1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3.4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工作需要,2024年新购警务用车。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57700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92934.89元,下降31.62%;公务接待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其中:外事接待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因工作需要,2024年新购警务用车。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云南省国家保密局关于不应公开公安机关有关预算信息的函》(云保局函〔2018〕34号)警力和警用装备属于国家秘密,依法不予公开。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梁河县公安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41729.58元,比上年减少159925.93元,下降4.84%,主要原因是本年未拨缴工会经费,导致公用经费中的工会经费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电费、水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劳务费等方面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梁河县公安局资产总额41853466.45元,其中,流动资产5327466.30元,固定资产32196152.30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3817843.00元,无形资产512004.85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199144.2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724655.1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4辆,账面原值176424.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62000.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94591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67409.5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47835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47835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本报告数据取自决算报表,我单位为保密部门,本部门项目绩效自评表中涉及涉密和敏感信息项目不予公开。

2.三公经费中涉及车辆详细数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云南省国家保密局关于不应公开公安机关有关预决算信息的函》(云保局函[2018]34号),警力和警用装备属于国家秘密事项,依法不予公开。

3.2024年决算公开报告、决算公开报表(决算报表部分、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以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决算公开报表(绩效自评表)以万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故四舍五入存在差异。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财政拨款收入: 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 指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12200431201111

 [附件: 梁河县公安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附件: 梁河县公安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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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梁河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