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财政局

梁河县平山乡人民政府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浏览量:1405    作者: 日期:2025/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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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河县平山乡人民政府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好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

根据《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云南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工作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规定,平山乡党委、人大、政府的主要职责分别是:

(一)乡党委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乡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

2.讨论决定本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需由乡政权机关或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问题,由乡政府机关或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3.领导本乡政府机关和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4.加强乡党委自身建设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乡单位的干部;

5.领导本乡的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禁毒防艾等工作;

6.宣传党纪国法,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贯彻执行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抓好纪检监察工作,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二)乡人大的主要职责

1.召集并主持主席团会议,组织主席团成员做好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工作,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监督;

2.负责组织召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准备工作;

3.组织代表学习和宣传宪法、法律法规,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并组织代表检查了解在本行政区域的执行情况;

4.联系并组织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组织代表开展视察,参加执法检查,对本行政区域的重大事项进行调查,听取乡人民政府的工作汇报,评议乡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和上级国家机关派驻乡单位的工作;

5.受上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委托,联系在本行政区域居住和工作的上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协助指导代表小组开展活动,及时反映代表和群众对本级人民政府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6.检查主席团交由乡人民政府和其他相关部门办理的议案及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情况,并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主席团汇报;

7.受理本行政区域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受理人民群众对本级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主席团汇报处理情况;

8.指导和协助各选区依法办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上一级人大代表的罢免、补选、增选的有关事项;

9.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设,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的部门变更;

10.参加本级人民政府召开的重要会议;

11.办理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的和乡人大主席团的有关事项。

(三)乡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

1.坚持党委集体领导,认真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和同级党委、人民代表大会决议、决定,并报告政府工作;

2.制定乡政府各项工作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目标管理并组织实施;

3.召开政府办公会议和本级各类经济工作会议及行政生活会;

4.协助党委认真抓好全乡政治思想工作和廉政建设,保持政府机关廉洁高效,密切联系群众,在群众中树立良好形象;

5.积极探索全乡经济建设新路子,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强化各种机制,使全乡经济建设得到稳步发展,经济效益逐步提高,经济目标得到实现,人民生活不断改善;

6.与党委、人大密切配合,在党委的领导下,协调开展各项工作;

7.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

8.对上级政府交办的各项临时任务和本级政府各项中心工作,负责组织安排和实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公室、基层党建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法治办公室、 平山乡党群服务中心、平山乡综合行政执法队、平山乡综合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具体是:梁河县平山乡人民政府。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62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26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34人,机关和事业工人2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5人(离休0人,退休25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5人。

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全力以赴谋发展、促振兴,充分彰显“实干平山”。

1.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持续抓好耕地流出问题整治,完成耕地流出图斑整改1000余亩,落实粮食播种面积18155.18亩,发放惠农补贴1387700元,牢牢守住了粮食和耕地安全红线。2.项目建设稳步推进。编制完善项目库,入库项目13个,计划投资34530000元,年内完成投资9150000元,完成了三合街茶厂改造提升、小园子回龙茶产业示范基地、天宝蚕桑产业示范基地6个项目。加大力度推进平山乡2025年以工代赈、通乡三级公路、平山村环村产业路等8个项目。3.传统产业持续发力。完成烤烟种植1200亩,完成率100%,实现产值5442450元。新植甘蔗面积518.3亩,完成率103.66%,实现产值4224470元,荣获全县甘蔗增长优秀乡镇荣誉奖。实施玉米小品种试验10个,品种展示9个,推广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4+4模式420亩。出栏肉牛1042头、肥猪15998头、仔猪36718头、肉羊680只、家禽76780羽、禽蛋产量达115.03吨、肉类总产量达1819.16吨,实现产值4580万元。茶叶产业提质增效。提升改造老茶园1000亩,实施茶园绿色高质高效管理技术示范项目1个,开展技术培训20余次。蚕桑产业巩固提升。2024年,全乡实有桑园面积1811亩、蚕棚255座、小蚕共育基地3个、百亩连片示范园3个、千亩连片示范村1个、种养殖户148户,群众蚕茧收益4132800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6.3%,单户收入最高突破160000元。4.林业经济多元化发展。以林区提质、林业增效、林农增收为目标,不断挖掘林业经济增长点,与百佑裕丰公司合力发展林下中药材种植,投入资金7650000元,完成中药材种植500余亩,新植白花油茶723亩,林业采伐9736.7立方米。产业发展坚持实干为先,乡村振兴根基得到进一步夯实。

(二)全力以赴抓治理、促提升,着力建设“美丽平山”。

1.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平山乡被命为省级卫生乡,平山村等4个自然村获“州级绿美村庄”称号,创建美丽庭院741户,完成户厕改造125户。持续开展村庄清洁和综合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清理农村生活垃圾120余吨,开展宣传教育90余场次,群众环保意识进一步增强,生活环境进一步改善。2.开展文明实践活动380余次,开展巡林巡河900余人次,超额完成义务植树造林8.6万株目标,破解问题29个,开展清河行动20余次,清理各类垃圾5.05吨。全年全乡空气质量100%

(三)全力以赴解民忧、惠民生,努力打造“幸福平山”。

1.坚持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摆在压倒性位置来抓,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严格做到“应纳尽纳、应扶尽扶、应退尽退”。以奖代补项目惠及15户45000元,申请返贫致贫风险救助基金5户58800元2.聚焦民生领域,用好用活社会救助政策,2024年有农村低保546户1461人,城市低保22户26人,特困供养家庭46户52人,发放农村低保金5629100元、城市低保金164100元、特困供养金737500元、残疾人两项补贴补助金512300元,发放临时救助73户289人208700元,发放冬春临时救助783户2638540000元,慰问退役军人及现役军人家属共176人35200元。3.始终将教育放在民生之首,抓实“控辍保学”,巩固义教成果,开展控辍保学入户工作40余次,完成“雨露计划”补助197人次47万元。平山乡教育基金会奖励优秀、帮扶困难学生75人,奖励优秀教师10人,发放奖励资金126000元,全乡中小学成绩连年名列前茅。4.聚焦“双绑”机制,培育各类农业新型经营主体43个,通过联产、联业、联营,带动脱贫户和监测户177户706人增收,实现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3124400元。成立平山乡强农劳务专业合作社,带动群众就地就近就业。开展技能培训19期,培训劳动力562人次,实现转移就业人数6734人,发放外出务工补贴560人480400元。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156个,公益性生态护林员岗位78个,发放补助资金2258000元。

(四)全力以赴防风险、保稳定,团结创建“和谐平山”。

1.矛盾化解精准高效。全年共调解矛盾纠纷32起,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社会治理成效明显。严密防范和打击各类跨境违法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大防邪反邪和监督执法力度。开展“进校园、进村社”禁毒教育10场次,年内抓获涉毒犯罪嫌疑人1人,侦破零星贩毒案件1件,查获吸毒人数3人。持续深化“普法强基补短板”和“利剑护蕾”专项行动,开展普法宣讲培训35场次、“利剑护蕾”活动20余场次、重点场所排查整治20次,有效预防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确保实现“双下降一底线一扭转”目标。2.安全生产常抓不懈。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各类安全检查30余次,检查各类单位场所24家,出动人员100余人次。3.综合应急救援能力不断提升,完成乡二级消防站规范化建设,成立梁河县首支摩托车“轻骑兵”应急救援队伍,确保遭遇突发情况,人员“拉得出、跟得上、能战斗”。全年辖区内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重大信访矛盾纠纷、重大刑事案件和命案,群众安全感更有保障。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梁河县平山乡人民政府2024年度收入合计12669583.6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605091.78元,占总收入的99.49%;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含教育收费);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64491.85元,占总收入的0.51%。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814270.17元,下降18.1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316024.06元,下降15.52%;上年无上级补助收入;上年无事业收入;上年无经营收入;上年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减少498246.11元,下降88.54%。主要原因是本年无福利彩票专项资金项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支出较少,2023年其他收入增加平山乡四家寨硅石矿山开采项目征地工作费2024年没有大额自有资金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梁河县平山乡人民政府2024年度支出合计12814667.84元。其中:基本支出10903950.63元,占总支出的85.09%;项目支出1910717.21元,占总支出的14.91%;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374313.84元,下降15.6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76082.79元,增长2.6%;项目支出减少2650396.63元,下降58.11%;上年无上缴上级支出;上年无经营支出;上年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基本支出方面:本年新增招考录用公务人员2人,事业单位新招录4人,三支一扶岗位转事业单位人员2人职工工资福利支出;项目支出方面:本年无福利彩票专项资金项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支出较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梁河县平山乡人民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903950.6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405090.54元,占基本支出的95.4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98860.09元,占基本支出的4.5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梁河县平山乡人民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910717.21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2024年人大代表建议办理专项经费100000.00元,主要用于平山乡干部职工住宿环境改造提升项目支出。

2.乡镇人代会经费27310.00元,主要用于召开平山乡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工作。

3.2023年乡镇人大代表建议办理专项资金11999.96元,主要用于。

4.乡镇人大代表活动经费2000.00元,主要用于平山乡核桃林村杨家寨组路灯支出。

5.县人大代表活动经费4000.00元,主要用于2024年县人大代表参加人大履职培训等支出。

6.梁河县2023年人大代表建议办理专项资金70000.00元,主要用于平山乡上河东村团树停车场挡土墙建设,平山乡天宝村马鹿塘自然村活动中心围墙修复建设,平山乡平山中学、平山中心小学主路路灯等费用支出。

7.2023年梁河县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专项资金25000.00元,主要用于平山乡天宝村委会宿舍、厨房改扩建项目尾款支出。

8.2024年初预算公用经费采购经费3599.00元,主要用于平山乡廉政食堂2023年购置电磁灶支出。

9.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实体化运行经费7250.00元,主要用于付平山乡2023年4月至2024年12月新能源租车费。

10.乡镇综治维稳工作经费9969.89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差旅费。

11.2017年烟叶生产扶持资金28798.40元,主要用于平山乡平山村塘房脚龙脖子钢架桥建设项目支出。

12.乡镇工作经费87193.20元,主要用于电费、临时工工资等支出。

13.州级领导(周翔常委领导、王明山副主任领导)工作经费30000.00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保险费、检车费、购买办公用品等支出。

14.勐蚌村塘房组秧田机耕路建设资金100000.00元,主要用于勐蚌村塘房秧田机耕路建设支出。

15.财政所工作经费9500.00元,主要用于外出差旅费、购买办公用品等支出。

16.乡镇宗教工作经费5575.76元,主要用于外出培训差旅费、购买办公用品等支出。

17.基层党建工作经费51671.74元,主要用于召开中共平山乡第十二届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费用以及外出培训差旅费、购买办公用品等支出。

18.乡镇宣传工作经费16750.00元,主要用于2023年布标、展板等制作费用。

19.2022年及以前年度处级领导挂村经费5998.00元,主要用于平山乡天宝村失管撂荒桑田提升改造费用。

20.上河东村健身队购买服装经费(闫信谁处级领导经费)的经费10000.00元,主要用于上河东村健身队购买服装支出。

21.勐蚌村工作经费(闫信谁处级领导挂村经费)资金15000.00元,主要用于平山乡勐蚌村湾河清理及农田恢复等支出。

22.上河东村图斑整改工作经费(穆晓丽处级领导经费)资金10000.00元,主要用于平山乡上河东村图斑整改等费用支出。

23.小园子村大建自然村文化活动室配套设备资金(梁昌才、杨清旺处级领导经费)的经费13000.00元,主要用于小园子村大建活动室购买厨具、四方桌等支出。

24.平山乡勐蚌小学购买活动用具等经费10000.00元,主要用于平山乡勐蚌小学购买青年号、少先队队鼓、鼓号服等支出。

25.平山乡工作经费(龚帮仙处级领导经费)资金10000.00元,主要用于平山乡瑞三线三级公路征地工作支出。

26.平山乡小园子村产业发展工作经费(陈绍攀处级领导经费)的经费7320.00元,主要用于小园子村道路维修以及产业发展等支出。

27.平山乡图斑整改工作(李仲臣处级领导挂村经费)经费20000.00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维修费用。

28.上河东村党群服务中心建设缺口资金(番能举处级领导挂村经费)经费20000.00元,主要用于平山乡上河东党群服务中心建设。

29.返还平山村产业发展(张波处级领导挂村经费)工作经费20000.00元,主要用于修平山村产业机耕路。

30.(番能举处级领导挂村经费)平山乡基层党建工作经费16640.00元,主要用于勐蚌村开展常规工作产生的办公费支出。

31.核桃林村工作经费(龚帮仙处级领导经费)资金5000.00元,主要用于核桃林村图斑整改工作以及道路维修等支出。

32.(陈绍攀处级领导挂村经费)工作经费3000.00元,主要用于小园子村开展常规工作产生的办公费支出。

33.天宝村工作经费(闫信谁处级领导挂村经费)资金15000.00元,主要用于天宝村开展图斑整改工作。

34.(彭海峰处级领导挂村经费)乡村振兴工作经费20000.00元,主要用于天宝村开展图斑整改工作、蚕桑工作。

35.平山乡勐蚌村工作经费9600.00元,主要用于平山乡勐蚌村图斑整改工作。

36.返还平山乡蚕桑产业发展(何胜富处级领导挂村经费)工作经费31690.00元,主要用于开展平山乡天宝村失管撂荒桑园提升工作。

37.平山乡勐蚌村蛮允山至天宝村欧家山乡村道路占用国有林地和林木补偿费资金137373.00元,主要用于平山乡勐蚌村蛮允山至天宝村欧家山乡村道路占用国有林地和林木补偿费支出。

38.粽包产业工作经费(何胜富处级领导挂村经费)资金50000.00元,主要用于平山乡发展粽包产业工作。

39.依法治县工作经费1000.00元,主要用于外出差旅费支出。

40.“八一”建军节座谈慰问经费5430.00元,主要用于召开“八一”建军节座谈会。

41.退役军人、军属春节慰问经费37300.00元,主要用于2023年退役军人、军属春节慰问。

42.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工作经费5750.00元,主要用于付清理垃圾填埋池费用。

43.上河东村发展甘蔗种植集体经济项目后续经费203402.20元,主要用于上河东村2023年-2024年发展甘蔗产业田租、甘蔗种、农药等产生费用支出。

44.州级领导(杨世庄副主席领导)工作经费10000.00元,主要用于勐蚌村开展常规工作产生的办公费支出。

45.农村宅基地工作经费2000.00元,主要用于外出差旅费支出。

46.林长制工作经费10000.00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以及森林火灾实战演练等工作。

47.2024年驻村第一书记和乡镇工作队长工作经费71020.00元,主要用于修蚕桑产业路以及挂钩村开展常规工作产生的办公费等支出。

48.2024年度耕地流出问题图斑整改恢复工作经费164420.00元,主要用于平山乡耕地流出问题图斑整改工作。

49.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暨耕地流出问题图斑整改恢复工作经费70000.00元,主要用于平山乡耕地流出问题图斑整改工作

50.2023年度耕地流出问题整改恢复工作涉及经费100580.00元,主要用于平山乡耕地流出问题图斑整改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梁河县平山乡人民政府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605091.7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36%。与上年相比减少2186024.06元,下降14.78%,完成年初预算的98.1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239071.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50%,完成年初预算的87.51%。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图斑整改、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等专项业务。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一般性支出。

2.外交(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1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完成年初预算的0.05%。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差旅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一般性支出。

5.教育(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351484.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9%,完成年初预算的108.15%。主要用于单位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职工工资福利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补发2024年3月月发绩效以及补发2023年事业人员奖励性绩效。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47688.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28%,完成年初预算的85.26%。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支出、公益性岗位补贴、遗属人员补助及退休人员日常活动开支。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年中人员调动以及1名职工退休。

9.卫生健康(类)支出710460.8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4%,完成年初预算的165.74%。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及工伤保险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招考录用公务人员2人,事业单位新招录4人,三支一扶岗位转事业单位人员2人

10.节能环保(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57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5%,完成年初预算的38.33 %。主要用于人居环境垃圾清运费。本单位严格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一般性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2855711.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66%,完成年初预算的110.46%。主要用于单位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等职工工资福利、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无预算安排,年中根据工作需要,进行预算调整,导致预决算差异率较大。

13.交通运输(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335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6%,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耕地流出问题整改恢复工作;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无预算安排,年中根据工作需要,财政部门进行预算调整,导致预决算差异率较大。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5892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3%,完成年初预算的143.84%。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招考录用公务人员2人,事业单位新招录4人,三支一扶岗位转事业单位人员2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580.00元,决算为78116.5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5.23%;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58089.22元,增长290.05%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730.00元,决算为78116.57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575.2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85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

因公出国(境)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58089.22元,增长290.05%;公务接待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其中:外事接待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580.00元,支出决算为78116.5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5.23%,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58089.22元,增长290.0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730元,决算为78117.5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4.8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85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支付单位2020年至2023年公务用车修理费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58089.22元,增长290.05%;公务接待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其中:外事接待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支付单位2020年至2023年公务用车修理费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日常公务出差及到6个行政村下乡、县上开会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检车费等日常支出。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梁河县平山乡人民政府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5291.65元,比上年减少9814.89元,下降4.17%,主要原因是2024年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控制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电费、其他交通费、会议费、培训费、公车运行维护费、维修(护)费等方面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梁河县平山乡人民政府资产总额8364962.84元,其中,流动资产2118001.56元,固定资产3396961.28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285000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318734.0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99190.8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542平方米,账面原值16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9107.2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0511.57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0511.57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0511.57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0511.57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4年决算公开报告、决算公开报表(决算报表部分、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以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决算公开报表(绩效自评表)以万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故四舍五入存在差异。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12200250901111

 [附件: 梁河县平山乡人民政府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附件: 梁河县平山乡人民政府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附件: 梁河县平山乡人民政府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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